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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05833M/2021-00172 分          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 布 机 构: 综合处 发 文 日 期: 2021-05-14
标          题: 关于印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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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5 16:55 浏览次数:

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省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63号和苏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分别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计划,认真推动落实。


附件: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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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附件1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016年度,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和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2号)两个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积极协助省政务办,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一)逐步实现省级交易平台全面整合。按照职能分工,中心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省政务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与政务办一起调研了解省级其他中心的情况,根据各单位情况制定整合方案和整合进度工作表,确保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面整合。

(二)推动公共资源项目进入统一平台交易。按照国务院“积极有序推进”的要求,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积极推动有条件纳入统一平台体系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于2016年年底前,实现如药品集中采购、机电设备采购、林业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罚没物品拍卖等关乎民生或具有公用性、公益性、公有性的交易,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同时鼓励民间投资项目进场交易。

(三)加强对市县平台整合工作的指导推进。按照两个文件精神,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指导县级相关公共资源纳入市级平台进行交易,指导已经设立的县级平台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现有场所,通过存量资产调整的办法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要求的场所加以利用。协助省政务办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推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督促各地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体制。

二、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构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一)整合建立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整合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分散的信息系统,建立省级公共服务系统,同时要加强对市级系统整合建设的指导,为建设全省统一、终端覆盖市县、满足各领域需求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奠定基础。

(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专家库。根据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分类标准,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整合各行业、各类别、各地区专家资源,形成全省统一的综合专家库。2016年年底前,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范围内互联共享,为全国范围互联共享奠定基础。专家库使用实行电子化管理,积极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探索建立专家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严格专家入库资格、资质审查,对评标、评审专家的工作态度、评标纪律、专业水平、保密情况等予以记录并进行定期考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

(三)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体系。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会同省信用办等部门统筹规划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体系。

三、规范服务标准,树立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形象

(一)规范交易目录。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编制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提出必须在统一平台上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编制应包括进场交易的范围、标准和规模。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

(二)完善管理规则。中心将协助省政务办根据国家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充分调研各地市交易管理规则,制定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交易管理、专家库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监督考核等具体服务管理细则。

(三)建立标准体系。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特点,制定发布分类统一的交易流程和标准规范,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流程,明确交易登记、信息发布、专家选取、开标评标等服务环节的具体作业流程和标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

四、着眼凝心聚力,努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建设

(一)开展专题教育,培养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以领导班子学习会、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研讨,注重学习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列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知形势、明责任、顾大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全身心投入到公共资源交易事业中。

(二)组织业务学习调研,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公共资源交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项工作所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宽,范围非常广,不仅包括政府采购、公路、铁路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还包括土地使用权拍卖、矿业权有偿使用拍卖、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等,而且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许多事情都需要我们去摸索、去研究,充满了挑战,更充满了机遇。因此,中心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外出调研,内部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

(三)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实现干部职工清正廉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检验党性的首要标尺,严格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纪律,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着重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让干部职工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确保以清正廉洁、严明守纪的良好形象正党风、促政风。

(四)丰富业余活动,努力实现干部职工合智合力。注重发挥中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会、妇工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党、工、妇各条线活动,丰富活动文化内涵,增强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干部职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汇聚起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新格局,勇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台阶。


附件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016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要在省政务办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政府采购任务,研究探索政府采购发展新模式,力争建设全国一流的集采机构和专业化干部队伍。现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保质保量完成我省PPP项目采购任务。对前期PPP项目采购做好总结梳理,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完善采购流程,为打造江苏PPP模式新品牌,推进我省PPP模式改革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2﹒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确保完成省级52项重点项目采购任务;继续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扶助残疾人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项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3﹒支持创新,绿色采购。继续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力度,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信息安全等相关政策,严格控制进口产品的采购数量。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围绕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发展新思路

政府采购中心要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契机,在新环境中找准定位,树立新形象,谋求新作为。

1﹒积极参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研究政府采购法律定位和职责,探讨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易主体,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系,找准定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

2﹒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制定现场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开评标现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启动保证金收取方式改革工作,抓紧调研相关单位保证金收取方式经验,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保证金的管理。

4﹒开展对市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上半年开展调研摸清情况,听取意见,建立联络机制。下半年研究具体指导意见,召开一次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推进各市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整合,规范运行。

三、围绕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

1﹒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把实施条例的一些规定和创新举措落实到位。修订完善中心采购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业务规范手册,提高政府采购标准化水平。

2﹒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要针对政府采购业务中的突出问题,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加强评审现场监督,推行履约验收等创新举措,优化服务,不断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3﹒认真做好质疑投诉工作。做到处理程序严谨、规范,回复内容合法、准确,树立中心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4﹒抓好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新的透明度要求,推进阳光采购。加强舆论宣传,传递政府采购正能量。

5﹒重视和加强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新旧业务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数据对接工作,确保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守纪律、敢担当、专业化、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7﹒做好财务核算、人事及档案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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