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2019年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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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
附件
2019年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统一规范和市场配置,坚持服务高效和利企便民,坚持创新监管和多元共治,建立健全以统一平台、目录管理、规范交易、全程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资源配置体系,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一体化管理,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1﹒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线下平台,全面完成统一平台的整合任务。健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制,强化市县平台一体化管理。(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2019年12月完成)
2﹒基本完成线上平台建设任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省、市众筹理念,采取全省统一开发和各地拓展相结合的模式,以“五统一”为建设目标,以电子服务系统“全省一张网”、电子交易系统“一市一平台”为建设原则,打造省、市两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线上平台。(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3﹒实现全程“不见面”交易。认真梳理各交易环节,从递交电子文本、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到中标通知书EMS送达,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不见面”,切实提高市场主体便捷化的获得感。进一步改造完善交通、水利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全程电子化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省和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4﹒加快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推进“e路阳光”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整合交易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数据信息,实现全程智慧监管。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受理登记、专家抽取等10类事项统一在线办理,提高交易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数据整合分析利用,为党委政府、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提供大数据服务。(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5﹒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中心。出台全省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标准(V3.0),完善交易信息库、主体信息库、专家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监管信息库和价格信息库,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深度开发应用,实现全省范围内信息资源共享。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门户,实现省域内CA签章兼容互认,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APP和微信公众号,拓展沟通渠道,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牵头单位: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二、坚持“应进必进”,用好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6﹒根据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抓紧制定出台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交易范围、限额标准及相应监管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切实解决“规避招标”“有交易无监管”等问题。(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2019年6月完成)
7﹒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调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分阶段、分层级推进“应进必进”具体工作。(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本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持续推进)
8﹒研究解决“应进必进”中的重点问题,对行业监管部门如何落实“应进必进”监督责任、中介机构代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否应进场交易、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机制如何适应“应进必进”工作等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并加以落实。(牵头单位:省和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本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持续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9﹒制定出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省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2019年12月完成)
10﹒制定出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落实“阳光操作”要求,解决平台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2019年6月完成)
11﹒制定出台全省综合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加强专家动态管理和日常考核,坚持“一标一评”,解决评标不公、专家不“专”等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2019年6月完成)
12﹒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配置与现场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在全省贯标,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流程、操作规则、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场所环境、人员岗位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四、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
13﹒做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工程整体布局、设施配备、功能划分等工作,力争建成全国一流的示范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牵头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14﹒着力优化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不断拓展利企便民新举措。(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15﹒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加大对政府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和PPP项目的服务力度,规范交易程序,提高交易质效,推进重点项目尽早落地。(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16﹒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加强内控建设,固化采购流程,模板化采购需求,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有效解决采购人需求编制量身定做、专家评标显失公允、投标人恶意质疑投诉等问题,发挥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骨干示范作用。(牵头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17﹒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保证各类交易正常进行。重点加强与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及疫苗的集中采购和网上采购服务,按照医保部门规范医用耗材编码体系建设工作进度,适时推进我省医用耗材统一编码工作。(牵头单位:省、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完成)
五、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8﹒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办综合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纪检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本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处室,持续推进)
19﹒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围标串标、“中介不中”、恶意低价竞争、价格虚高等问题,省、市合作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持续推进)
20﹒多渠道征求市场主体意见,进一步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制定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处理办法,实现质疑投诉受理、转办、查处、公开等环节有序衔接。(牵头单位:省、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会同本级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处室,持续推进)
21﹒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协同运行管理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专业能力,狠抓廉政建设,努力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和设区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持续推进)
22﹒进一步研究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各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鼓励创新,及时总结省各有关部门、各地的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牵头单位:省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