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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通报(2020年11月)

发布日期:2020-12-10 19:17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11月份,中心共办理业务259001件,提供咨询25044人次。其中在大厅现场办理51858件,占总办件量的20.0%;线上办理194223件,占比75.0%;邮寄办理12920件,占比5.0%;截止11月30日,已办结257906件,占总办件量的99.6%,其中承诺件85221件,占总办件量的32.9%;即办件172685件,占总办件量的66.7%(详见附件1)。

二、满意度情况

好差评系统显示,11月份所有进驻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共收到好评6892条,差评1条(经各部门核实确认),总满意率为99.99%(详见附件2)。

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各进驻单位窗口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群众,共提供161人次延时或提前服务。其中,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70人次,省外办提供18人次,省住建厅提供14人次(详见附件3)。11月份,省农业农村厅收到2面锦旗,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收到2面锦旗,省民宗委、省药监局、省外办各收到1面锦旗,省农业农村厅收到2封感谢信,省商务厅收到1封感谢信。

三、优化审批服务情况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异地查询,正常退休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说明等三类“跨省通办”业务的“不见面”办理。与市公积金中心协同开发省市互联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系统,解决了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分属不同缴存中心与贷款中心无法同时办理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问题,目前,“省市互联”已上线试运行。

省商务厅根据《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规定》,即将启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11月5日-6日,组织窗口人员参加厅内举办的全省报废车回收管理办法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商务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等相关专家解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省通信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安排,本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审批系统迁移至政务网平台,并采用新审批系统进行受理,同时申报材料也进行了缩减优化。窗口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培训视频会议,并完成了系统的开通及调试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全省水行政审批培训工作。11月24-25日省水利厅组织全省水行政审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重点解读了《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对水土保持方案、涉河建设项目和取水许可审批中的审查要点及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

省科技厅强化窗口培训学习。窗口首席代表带领全体进驻人员及处室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及需征求意见的《GB14925-202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等法律法规。

省药监局窗口根据实际办件情况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审批工作规程》、《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审批工作规程》,并进行细化办事服务指南、优化审批系统内部流程等方面的法规培训。

省知识产权局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提高申请人专利技术交底书撰写能力,保证专利申请质量,11月12日省知识产权局窗口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开展了一期“技术交底书撰写”线上直播培训。

省卫健委受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改为线上申报,同时做好线上线下申报的衔接,窗口耐心细致解答各类申报疑难问题,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省发改委减少了“限额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转报”事项的申报环节,相关企业可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

四、中心服务保障情况

1、抓好政务服务大厅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出现疫情反弹现象,为更好地落实冬季疫情防控新措施,根据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认真排查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情况,及时督促各厅局首席代表履行窗口疫情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做好大厅各窗口每日疫情监测;针对办事群众,认真记录个人信息、测量体温、核验苏康码等信息。

2、推动各进驻单位开展办事指南编印工作。按照《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通知各进驻单位窗口开展办事指南编印工作,要求梳理线上线下信息,保证信息一致的前提下,制作纸质版办事指南用于窗口摆放和政务公开区布置之用。

3、组织各窗口首席代表参加专题讲座。11月4日,中心组织各进驻单位窗口首席代表,参加省政务办举办的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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