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落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推进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的要求,推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坚持“一个中心对外”,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相关站所原则上不得在为民服务中心之外设立服务大厅、受理业务。未能进驻的有关站所要通过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或委托接件受理等方式,做到“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积极推动与民生相关的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服务事项,以及市民卡、邮寄服务纳入中心窗口办理。
二、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将端口延伸部署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一体化。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应用全面入驻江苏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探索开设旗舰店,实现基层服务事项更多“网上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各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系统功能、共享政务数据,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三、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各自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县(市、区)要制定并公布符合基层需求且具备承接能力的赋权清单。推进更多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工作规程,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切实增加即办件。推行一次告知,公开公示事项清单和事项的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基础要素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模式。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机制,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将并行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全科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办理;受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整合到全科窗口办理的事项(如公安、市场监管等),可设专窗或专区,采用“全科+专窗”相结合的模式。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提升窗口业务办理深度和服务能级。不适宜直接向窗口授权的,部门应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可设置1-2个综合窗口,实行AB岗制度,确保服务“不断档”。
五、推进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各类资源,通过新建、置换、改(扩)建等方式,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服务设施、党群组织活动场所、村(社区)服务设施等场地,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名称和标识,乡镇(街道)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中心”,体现“江苏政务服务”标识,展示《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十要十严禁”)。乡镇(街道)服务大厅应根据进驻事项和服务需要,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自助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休息等候等功能分区;村(社区)服务窗口布局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政务服务大厅要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各种设施设备摆放有序,各类引导、服务标识准确易懂,各类宣传展品简明美观、合理适度,严禁张贴各类商业广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延伸,探索市场化模式在银行网点、地铁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布设自助终端,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六、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建立专业化的政务服务队伍,重视和加强基层窗口人员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制度和培训内容,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补齐业务短板,切实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推广“全员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村(社区)要组建全科社工队伍,全科社工可以由专职社工担任,也可由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员等兼任。注重加强全科社工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树好窗口服务形象。
七、落实落细帮办代办。充分考虑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程度群众的感受,通过建立帮办制、代办制等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乡镇(街道)要建立代办队伍,完善帮办代办制度,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的代办服务,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结合“网格化”管理将帮办代办服务融入“网格”之中,对辖区内有需要的群众尤其是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代办、上门办、延时办、假日办等全方位服务,为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的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八、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落实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的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在各类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线下评价器或线上评价二维码,引导办事人积极参与政务服务评价。要把在基层平台发布的所有政务事项和相关服务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实现事项设立、应用上线、办件服务、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的全流程评价,均可进行星级评定或评论。严格执行“差评”核实整改的闭环管理,及时亮晒“好差评”结果,实现“好差评”联动反馈100%、“差评”核实整改100%、整改回访100%。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审批服务一窗口”改革对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着眼利企便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监督检查。设区市政务办要切实做好统筹谋划,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务办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晰工作路径,推动工作落实。为民(便民)服务中心要主动作为,做细做实工作,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