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2月份,中心共办理业务315184件,提供咨询35661人次。其中在大厅现场办理60954件,占总办件量的19.3%;线上办理239685件,占比76.1%;邮寄办理14545件,占比4.6%;截止12月31日,已办结314941件,占总办件量的99.9%,其中承诺件92333件,占总办件量的29.3%;即办件222608件,占总办件量的70.6%。
二、满意度情况
好差评系统显示,12月份所有进驻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共收到好评3340条,差评2条(经各部门核实确认),总满意率为99.99%。
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各进驻单位窗口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群众,共提供153人次延时或提前服务。其中,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60人次,省教育厅提供13人次,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别提供11人次(详见附件3)。12月份,省农业农村厅收到4面锦旗,省通信管理局收到3面锦旗,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人防办、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各收到1面锦旗,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收到1封感谢信。
三、优化审批服务情况
省药监局集中开展第三轮药品再注册工作。窗口明确专人负责,选调人员组成再注册工作小组,制定再注册申报指南和技术审核工作规程,明确标准和要求,对办理中遇到的处方工艺变更未申报、F0<8等几种特殊情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确保全省8543个品种如期完成再注册工作。
省人防办采取多项措施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根据近期国务院关于工程资质改革有关信息,及时调整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延续等有关政策,简化办事手续,公告顺延资质证书有效期。二是编制《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延续办理注意事项》,提供“防护设备企业”QQ群咨询服务,及时反馈企业资格延期申请材料核验意见,为全省20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做好资格证书延期工作。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专门召开《省级机关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宣贯会,对《实施细则》和《操作服务指南》进行宣讲,重点就《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后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流程、审批材料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切实减轻公积金缴存职工还款压力,出台了缴存职工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政策,有效解决缴存职工的“公积金逐月偿还组合贷”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启动跨省通办事项相关准备工作。主动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初步拟定跨省通办排污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方案,拟对在设区市办理的该事项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实现排污许可“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省卫生健康委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研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中涉及卫生健康的事项。研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草拟推进方案,报省改革协调办。
省商务厅正式启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为规范审核转报流程,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审核转报工作的通知》(苏商审函〔2020〕988号),全体窗口人员就通知精神进行学习,同时调整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增加“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
四、中心服务保障情况
1、推动各进驻单位窗口完成办事指南编印工作。按照《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8号)等文件要求,会同各进驻单位梳理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信息,目前29家进驻单位已在窗口摆放纸质版办事指南。
2、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最美政务人”评选活动。根据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最美政务人”评选工作要求,面向大厅各进驻单位窗口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从申报单位中推选出1位同志代表中心参加全省评选。
3、组织参加专题讲座。12月25日,中心组织各进驻单位窗口首席代表参加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主讲的《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