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民代表:
您提出关于利用大数据对市场主体进行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对于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以各监管部门的数据平台为基础,部门联动形成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一、初步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平台框架
根据《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1号)等要求,我办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部门职责和“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经过各地各部门两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省、市两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初步搭建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框架,为各地各部门开展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平台支撑。
二、搭建省级监管数据中心
依托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常态化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搭建省级监管数据中心,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库、监管对象库、监管行为库、执法人员库等11个主题库,实现数据汇聚、检核、治理、上报、共享等功能。截至目前,省级监管数据中心与国家监管数据中心、13个设区市监管数据中心、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级部门“数据池”实现互联互通,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3.5亿条。
三、推进数据共享共用
积极利用省级监管数据中心汇聚的数据,强化数据共享共用。向省司法厅推送监管行为数据2770.7万条,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助力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建设,推送近50万执法人员和监管事项数据;向设区市共享包含组织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对象等数据4713.6万,为设区市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支撑,推动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协同建设。
四、加强风险预警预测
去年6月,我省上线风险预警系统,汇聚重点部门风险预警模型及线索,累计接入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11个领域共52个风险预警模型。省“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向上联通国家“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向下对接各设区市“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形成上下联动、业务协同的风险预警线索处办机制,根据线索所属地区和领域自动分发至相关部门,实现风险预警线索分发、处办和反馈闭环管理。
五、下一步计划
虽然省、市两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已上线,但运行时间不长,数据资源共享、分析和预警等机制尚不完善。近期,我办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重点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跨部门现场监管方式和远程监管模式,整合跨部门监管力量资源,不断完善我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衷心感谢郭民代表对综合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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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