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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105833M/2021-00229 分          类: 建议提案  
发 布 机 构: 综合处 发 文 日 期: 2021-07-08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4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词:
文          号:
内 容 概 述: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8 18:35 浏览次数:

赵宗安、李国华、薛国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信息系统建设中强化省级统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位委员的建议十分中肯,含金量高、指导性强。我省信息化建设起步早,发展快,客观上确实存在平台系统林立、数据归集共享不够等问题,现就我省目前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以及下一步计划报告如下。

一、建设现状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统筹系统架构

一是统筹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3月,我省印发《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截至目前,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建成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服务号)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级统一受理平台,服务能力评估系统,运维监测系统等相关系统。平台汇聚全省各类政务服务应用2401个,注册用户9723万(个人用户9386万,法人用户337万),访问人次超12亿,月活跃用户4103万。二是推进“一部门一系统、一市(县)一平台”整合。《2020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苏协调小组〔2020〕1号)中提出,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将分散、独立的条块政务服务平台(系统)部门审批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平台”。省级部门积极响应,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市监局等省级部门均已开展或谋划业务系统整合工作。到2021年底,结合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建设进度,预计可初步完成省交通厅“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和省人社厅“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与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三是强化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在《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中,明确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不代替地方和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和监管职责,主要提供监管综合信息服务和大数据决策支持服务,并为地方和部门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等提供大数据支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我办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经过各地各部门两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省、市两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初步搭建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框架,为各地各部门开展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数据支撑。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已作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司法厅建设的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已作为全省行政执法工作平台。

(二)关于强化试点引领,统筹技术标准

一是持续迭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体系。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发布《S 0101-2019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接口规范4.0》等标准规范25个,初步实现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2021年,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和需要,我办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进行整体迭代,从平台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保障层角度出发,规划制定或升级22个标准规范,年内陆续下发。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编制了《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规范》《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标准V1.5》等21个标准,为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供标准规范。省市场监管局升级改造了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定期将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据统一报送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司法厅与我办正在制定全省统一的监管数据标准,为后续全省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打下基础。

(三)关于强化上层衔接,统筹数据资源

一是统筹建设全省基础数据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将其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基础库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建成全省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五大基础信息库,基础库累计归集42家省级部门388类9.66亿条数据,其中综合人口库54类3.02亿条,综合法人库95类1.71亿条,社会信用库52类3826万条,电子证照库97类4.14亿条,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90类4071万条,初步形成了统一对外服务格局。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依托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常态化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搭建省级监管数据中心,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库、监管对象库、监管行为库、执法人员库等11个主题库,实现数据汇聚、检核、治理、上报、共享等功能。截至目前,省级监管数据中心与国家监管数据中心、13个设区市监管数据中心、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级部门“数据池”实现互联互通,累计汇聚全省监管数据3.5亿条。

(四)关于强化预算管理,统筹资金保障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和《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分别规定:“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为加强上下协同,《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跨层级共享协同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审批、分级建设、共享协同的原则建设,并加强与国家、市、县(市、区)已有项目的衔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高频办事场景和办事难点堵点,结合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十四五”江苏省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不断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聚力打造“苏服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更加满意。

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深度对接国家、设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统一全省监管数据标准,持续提升数据归集、治理和共享能力,充分利用全国监管数据,优化调整监管业务流程,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数据共享共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联动。

衷心感谢你们的建言建议,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加强工作监督,为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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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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