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3月份,中心共办理业务248306件,提供咨询50915人次。其中,大厅现场办理59214件,占总办件量的23.85%;线上办理189092件,占比76.15%。今年1月—3月,中心累计办理业务609648件,提供咨询115812人次。
二、满意度情况
“好差评”系统显示,3月份所有进驻部门(单位)窗口及办件共收到好评34021条,总满意率为99.9%。
3月份,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各进驻部门(单位)窗口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群众,共提供76人次延时或提前服务。其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窗口提供45人次,省发改委窗口提供9人次。省药监局窗口收到3面锦旗,省农业农村厅窗口、省药监局窗口各收到1封感谢信。
省人社厅张恒、省农业农村厅谷心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叶斗、省外办杨帆、省气象局叶玉珍等5人被评为3月份月度“服务之星”。
省发改委闾晓兵、省教育厅薛瑞、省民政厅宋雪玮、省外办崔璨、省市场监管局初晓茜、省药品监管局郭乐禄、省地震局高玉明、省气象局叶玉珍、省税务局陈玮、省新闻出版局吕晓欣等10人被评为3月份“党员示范岗”。
三、优化审批服务情况
省发改委窗口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提升活动。窗口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了《窗口服务专项提升实施方案》,分类设置重点工作、投资管理、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6个专题16项提升内容,开辟重大项目服务专窗,促进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服务业43条、工业18条、苏政40条、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等业务的精准服务能力。
省教育厅窗口在疫情管控期间确保全省各高校毕业生顺利办理《报到证》。窗口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启动紧急预案,在延续原先不见面审批基础上,提高寄发频次,采取“帮代办”形式进行远程协助办理,对确需现场紧急办理的学校和毕业生,提前审核材料及数据并打印完成,实现即领即走,减少办件群众窗口停留聚集风险。。
省科技厅窗口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行政服务工作全过程“不见面”审批,提供“数字化、便利化”服务。以网络视频审核代替现场考核,组织专家对4家单位的6个实验动物设施进行了网络视频审核。
省工信厅窗口在无线电行政许可中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优化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办理流程,统一规范办事材料和审核标准,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实现实时推送和及时更新。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流程纳入省工信厅行政审批处“三重一大”工作流程及责任清单,明确了收集意见、会议审议、事项维护等流程的工作要求和承办人。
省住建厅窗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组织精通业务、熟悉法律法规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政策变化的衔接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窗口于3月上线试运行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移动客户端,推进移动行政审批服务,打造全方位、多平台的“零跑腿”、“不见面”审批智能通道。通过移动客户端数据与省政务办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掌上”全流程无纸化业务办理。
省商务厅窗口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报关企业在封控条件下材料无法及时提供等情况,窗口采取线上接受、视频确认、担保承诺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容缺后补服务。对疫情原因船只到港时间不确定的企业,窗口采取动态审批,及时处理实时数据。
省外办窗口积极推进领事业务“一网通办”管理系统建设。系统将APEC商务旅行卡、外国人来华邀请、领事认证三项业务整合到一个平台,方便群众办理领事业务,实现一次注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实现与外交部业务系统跨层级共享信息,实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
省市监局窗口联合省消保委、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行江苏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直播活动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云直播+图文视听+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活动。
省林业局窗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研究梳理,扩大即办事项范围。通过对即办事项的办事范围、受理及准予许可条件、办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等进行细化、量化,确保行政审批即办事项办理工作落地落实;对暂时无法即办的事项,通过固化审查环节、明确审查职责,压缩审批时限等方式进行标准化建设。
省药监局窗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把促进我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尽快获批上市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窗口指定专人对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业务,对此项业务做到当日领办、容缺受理、全程跟踪以及备案后即刻发证,第一时间助力我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上市。
省通信管理局窗口落实“苏政40条”相关要求,安排窗口人员担任联系人,专职承接“苏政40条”相关事项,在了解企业需求后进行现场登记,并交由对应运营商按照相关条款落地执行,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四、中心服务保障情况
1.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进行疫情相关信息通报,坚持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大厅工作人员及其同住家属行程史,持续跟进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和社区防疫指导意见;常态化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来访对象体温测量,苏康码、行程码核验等工作;坚持做好每日文件消杀;政务大厅各出入口设置告示牌,倡导办事群众网上办、预约办,急事缓办、不急不办。
2. 成立省政务服务大厅志愿者服务队,举行授旗仪式,结合实际开展志愿活动。协助主题宣传日现场活动组织,协助开展防疫检查等工作,获得办事群众及机关一致好评。
3. 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开展好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图文、展板、视频等方式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4. 推进大厅信息系统更新。完成大厅取叫号系统的更新、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