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基础数据库应用服务规范(第1~3部分)》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4〕143号)立项计划,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了《基础数据库应用服务规范(第1~3部分)》《公共数据管理规范(第3~5部分)》(见附件1-12)等2项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3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13)反馈至相关联系人或邮箱,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1 | 《基础数据库应用服务规范(第1~3部分)》 | 刘 瑛 | 025-83660647 | jszwgx@126.com |
2 | 《公共数据管理规范(第3~5部分)》 | 邱玉婷 | 025-83660643 | jszwgx@126.com |
附件:1.《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 综合人口(征求意见稿)》
2.《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 综合人口(编制说明)》
3.《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综合法人(征求意见稿)》
4.《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综合法人(编制说明)》
5.《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电子证照(征求意见稿)》
6.《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 电子证照(编制说明)》
7.《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开放(征求意见稿)》
8.《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开放(编制说明)》
9.《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4部分:数据治理(征求意见稿)》
10.《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4部分:数据治理(编制说明)》
11.《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异议处理(征求意见稿)》
12.《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异议处理(编制说明)》
13.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7月2日
附件1:《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 综合人口(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 综合人口(编制说明)》.pdf
附件3:《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综合法人(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2部分 综合法人(编制说明)》.pdf
附件5:《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电子证照(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基础库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 电子证照(编制说明)》.pdf
附件7:《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开放(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8:《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开放(编制说明)》.pdf
附件9:《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4部分:数据治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0:《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4部分:数据治理(编制说明)》.pdf
附件11:《公共数据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异议处理(征求意见稿)》.pdf